发布时间:2025-11-20 16:00:04 来源: 发展网
本报讯 (记者黄洪涛 通讯员李浩)用AI批量炮制了上万篇文章,“测评”同行的产品,偷偷留下自家网站链接,被发现了,还称自己仅仅是为了介绍友商产品……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新吴人民法院审判了这样一起利用AI批量生成内容“夺流量”的案子。
A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为小企业提供管理软件,旗下有进销存软件、财务记账软件、超市收银软件等多款软件产品,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
B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销售及咨询等。为优化营销推广,B公司选择在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上下功夫,为此,B公司搭建了一套完整的“AI测评文章生产线”。
B公司销售的软件产品为进销存软件,其以“进销存”为词根批量生成长尾关键词,即文章标题:如“A公司进销存软件怎么样”“A公司进销存软件怎么操作”“A公司进销存软件定制”等。
B公司将这些文章标题交由AI工具并自动生成相应文章。表面上看,这些文章均为对A公司进销存软件的介绍和点评,并无诋毁内容。
但事实上,B公司发布上述文章后,在文章页面的前后位置均巧妙地设置了“丰富模板、开箱即用”等内容,以及“某某云官网”等链接,这些内容、链接无一例外地指向B公司自家的进销存软件产品。
B公司采取上述手法,生成数万篇类似文章,文章不仅针对A公司,还涉及行业内的众多经营者。
A公司发现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认为上述行为使潜在消费者在检索A公司产品时被引流至B公司网站,从而减少A公司的交易机会,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B公司则称,其上述操作是为了优化营销推广效果,尽管网页标题及内容中载有A公司的名称,但网页内容仅为客观介绍A公司软件产品,B公司并无攀附A公司商誉的故意,亦未给A公司造成损害。
法院经审理认为,B公司批量发布的文章完全是由AI生成,未体现B公司基于使用软件而形成的观点,该行为本质上是B公司通过大量发布带有同行软件关键词的文章,并在其中搭载自有软件以谋取利益为目标的推广行为,这将导致搜索“A公司进销存软件”或其他品牌进销存软件的用户被引流至B公司网站,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A公司及其他同行的用户流量、交易机会,进而损害其经营利益。同时,该行为带来了大量低质信息,造成数据污染,增加消费者获取正确信息的难度,有损社会利益。
最终,法院认定B公司实施的上述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突破自由竞争边界,构成不正当竞争,综合其情节及造成的后果,法院判决B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A公司相应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