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5 14:49:06 来源: 齐鲁壹点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一文,高屋建瓴指出,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不能变,也不会变”。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以贯之的方针:1988年,宪法确立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1999年,宪法将非公有制经济明确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5月又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
正是在国家政策的全力托举下,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贡献了全国50%以上的税收、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超过60%,完成了全国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既能在细分领域打造“隐形冠军”,又能在经济洪流中发挥“蚂蚁雄兵”力量,成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生力军”。
你瞧浙江义乌,凭着“鸡毛换糖”的韧劲,“换”来了坐拥210多万种商品的“世界超市”;你瞧广东深圳“大疆”,硬是将一个实验室项目拓展为占据全球消费级无人机市场超70%份额的行业巨头;再瞧福建“宁德时代”,由海外代工的无名小卒,成长为全球动力电池生产的领军者……
可以说,数十年来,无论民营经济发展到哪个阶段,国家政策始终都在为其“赋能护航”:从万亿元级别的减税降费到全力助推拓展海外市场;从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到建立与创新相匹配的容错机制;从破除行业准入“隐形门槛”到杜绝市场监管“趋利性执法”……
锚定“基本方针”,把准目标方向,确保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断“创新突破”,释放制度活力,应对发展环境的万千变化。这,是民营经济不断壮大的原因,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永葆青春活力的成功密码。
作者:邢宇晧
《光明日报》(2025年08月25日 0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