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24 16:53:01 来源: 生活报
中新网自贡6月24日电 (刘刚)6月24日,四川自贡市富顺县就家长质疑学校食材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作出了通报。
2025年6月23日,针对富顺县华英实验学校部分学生家长反映学校食堂猪肉、精排质量问题,县委、县政府已成立由纪委监委和教育体育、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情况
6月23日,富顺县华英实验学校部分学生家长反映,学校食堂当天采购的猪肉、精排存在色泽暗红、有异味等问题。经调查核实,学校于2024年8月与富顺县鲲鹏商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商运公司)签订食材配送合同。鲲鹏商运公司的肉类供应商有2家,即四川顺康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康食品公司)和富顺古氏鲜肉配送中心(以下简称古氏配送中心)。6月23日配送学校的151斤猪肉、260斤精排由顺康食品公司和古氏配送中心提供。
6月23日凌晨1时许,古氏配送中心向顺康食品公司采购白条猪肉。2时30分左右,古氏配送中心使用不具有冷藏功能的普通厢式货车,将白条猪肉送至古氏配送中心进行分割。4时50分,古氏配送中心又使用不具有冷藏功能的普通厢式货车,将上述分割好的猪肉、精排送往鲲鹏商运公司。7时05分,鲲鹏商运公司使用冷藏车将151斤猪肉、110斤精排送达学校。
古氏配送中心于6月22日18时向无照经营户赵某订购150斤精排。23日凌晨4时左右,赵某在农贸市场购得生猪宰杀时间为22日21时左右的150斤精排。23日凌晨5时许,赵某使用不具有冷藏功能的仓栏式货车,交给古氏配送中心送至学校。
调查发现,古氏配送中心向无照经营户赵某采购了宰杀后搁置时间较长的精排,且在采购运输过程中未采用冷链运输,导致部分精排出现不新鲜特征。购买的猪肉、精排均具有有效检验检疫证明。鲲鹏商运公司供应其他单位的食材未发现异常。执法人员将学生家长反映有问题的精排、猪瘦肉、带皮肥肉分别取样,送至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和自贡检验检测院检测,挥发性盐基氮指标(食材新鲜度评价指标)两次检验结果均未超出国家规定标准。
二、处置情况
(一)已暂停鲲鹏商运公司所有合同学校食堂供应资格,封存古氏配送中心的现存食材,立即对两户企业及无照经营户赵某开展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从严从快依法处置。同时,成立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工作专班,坚决确保食材安全正常供应。
(二)立即对涉嫌履职不到位的富顺县华英实验学校、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停职检查。
(三)由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单位和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对本次事件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表示诚挚歉意!感谢家长、公众和媒体的监督,我们将举一反三,抓好源头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坚决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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