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7 07:32:30 来源: 大众日报
消费者在直播间里支付“意向金”想锁定优惠名额,退款时却被告知这笔钱是“定金”不能退;电商大促时主播口口声声说“订金可退”,消费者下单后才发现订单页标注的是“定金”。一笔预付款,换个说法就变了性质,不少消费者稀里糊涂落入“定金”陷阱,遭遇退款难。定金还是订金?一字之差,引发不少预售模式中的消费纠纷。
“刷直播间看中一款二手车,想着先交笔意向金锁定名额,看到页面标注可退,就放心付了钱。”消费者董宇(化名)说起自己的网购预售经历,颇感无奈。
当时,董宇在电商平台刷到某二手车直播间,被主播的推介打动,按照直播间指引,支付了3000元“二手车购车通用意向金”款项,本意是优先锁定购车资格,并未打算直接敲定交易。之后他多方打探车况、比对市场价格发现,这款车车龄偏长、核心车况信息模糊,报价高出市场价不少。考虑再三,他决定放弃购买,第一时间联系直播间所属的公司,提出退还3000元意向金的诉求。
“我说要退款,商家态度马上变了,说这钱不是意向金是定金,我单方面不买车就是违约,钱不能退。”董宇说,他出示支付页面的“意向金”标注,对方仍拒绝退款。多次沟通无果,董宇将该公司诉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查明,双方从未书面约定款项性质为定金,也未签订任何定金条款、约定违约后果,商家工作人员在微信沟通中将意向金改口为定金,董宇未认可,双方并未就此达成合意。据此法院依法认定该3000元为意向金,判令该公司全额返还,目前此案判决已生效。
27岁的王悦(化名)在北京从事互联网运营工作。2024年“双11”期间,她在某电商直播间看中一款家具,主播反复口播“付500元订金抵1000元,订金可退,不满意随时取消”。被优惠吸引的王悦未细看订单详情便完成支付,后续才发现,系统里的款项被标注为“定金”。
王悦因工作调动需要退单,联系商家却遭拒绝。对方以“定金不退”为由拒绝退款,称直播间口播不算数,订单页面小字已明确标注款项性质。她多次向平台申诉,客服表示,因订单标注“定金”,且王悦无法提供商家刻意混淆概念的直接证据,平台无法强制商家退款。王悦找平台、打投诉电话,折腾了近半个月,只能不了了之。
在预售消费引发的各类纠纷中,如何区分定金、订金与意向金?它们有何不同的法律界定?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法官刘钟泽对此作出专业解答:定金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履行而自愿约定的担保方式,其数额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合同如约履行后,定金可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一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刘钟泽称,订金并非法律概念,只是日常交易中的一种习惯做法,不具备定金的担保性质,通常被视为预付款,不适用定金罚则。意向金同样不属于法律概念,属于市场行业惯例和双方自愿行为,金额由双方自行约定,法律无明确限制。
刘钟泽法官提醒,定金、订金、意向金虽文字相近,但法律含义截然不同。消费者在付款、签合同时,务必仔细核对款项性质,避免因一字之差导致退款受阻,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月初,在黑猫投诉平台上,记者查看近期10条涉及“预售”投诉,2条显示“已完成”。商家更换经营主体、门店关停、拒不退款、诱导消费等问题尤为突出。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分析认为,预售模式乱象频发,是商家、平台及外部监管等多方因素叠加所致。“一些不良商家利用预售模式中收款与履约的时间差,将预收定金挪作他用,通过虚假宣传营造商品稀缺感、推出低价预售诱导消费。部分商家借他人身份‘换马甲’重新开店,或以经营不善为借口规避追责,违法成本极低。”
针对预售纠纷中消费者如何维权,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罗滔律师提示,消费者可优先与商家客服协商,协商不成及时向平台申诉,若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可通过12315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或提起诉讼、仲裁。消费者需妥善保存商品详情页截图、完整订单截图、支付凭证、物流信息、商家承诺证据,以及与商家、平台客服的沟通记录等核心证据,若遇到商家虚假发货、发送空包、店铺注销等情况,可留存与快递公司核实包裹内容的通话录音或书面证明,为维权提供支撑。
陈音江表示,破解预售消费乱象,需要平台、监管部门、消费者多方协同发力。平台要严把商家入驻审核关,加强日常运营监管,对投诉集中的违规商家及时发布风险预警,采取限流等管控措施。监管部门要从法律法规层面堵住资金安全漏洞,推行定金第三方存管、保险担保等制度,从源头保障资金安全。消费者需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谨慎选择预售消费方式,确需提前付定金时优先选择有资金存管等保障措施的商家,同时留存各类交易证据,遇到侵权时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权。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邹竣麒 记者 刘胤衡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6年03月17日 0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