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8 08:55:06 来源: 好奇心日报
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外,我们常常能看到这样的场景:医生拿着手术知情同意书焦急地等待,而需要签字的那一栏却始终空白。患者孤身一人,没有家属陪伴,也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这种情况下,医院该怎么办?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条的规定,医院可以在紧急情况下经负责人批准直接实施医疗措施。这条法律保障了急危救治不中断,但问题是,医院做出的决定是基于医疗行业的通用标准,而不是基于这位患者本人的真实想法。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独居老人越来越多,这种困境正在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社会难题。患者失去了表达能力的时机,身边又没有合适的监护人,医院虽然能依法救人,但这个过程里缺少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患者本人的意愿有没有被听见?他生前想过要接受这样的治疗吗?他愿意承受这样的手术风险吗?这些问题,在现行的法律底线解决方案中,是得不到答案的。
这就触及到了一个更深层的问题:什么是生命尊严?生命尊严不仅仅是活着,更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活着。当一个人因病无法表达自己,他的自主决定权实际上就被悬空了。虽然我们的法律和伦理都主张尊重患者自主权,但缺乏一个将患者意愿转化为临床决策的操作机制,导致这个权利无法真正落实。
平安集团最近推出的一项机制,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这个机制整合了保险资源和线上线下医疗资源,帮助客户提前做好医疗决策的记录和安排。患者在自己意识清晰的时候,可以充分表达对生命和健康的态度。这些意愿会被认真聆听、充分讨论和详细记录。当将来面临医疗决策时,会有专门的代理机构代表患者执行其独立自主做出的决定,在没有家属的情况下替代履行家属的职责,与医院和医生进行必要的沟通协商。
从医院的角度看,这样的机制无疑是雪中送炭。医生面对没有家属陪同的患者,常常陷入两难境地:择期手术中如果发现新情况需要改变术式,找谁签字?突发急救时必要的告知,向谁告知?涉及伦理的两难抉择,找谁商量?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不仅影响医疗效率,更可能引发医患纠纷。大型保险公司若能凭借其品牌公信力,建立起帮助患者延续自主决定的机制,正好可以填补这个空白。
对于慢病老人尤其是失能失智老人来说,这个机制的意义更加突出。他们的需求是多层次的:日常的护理照护、慢病管理、急症送医、顺畅就医,以及最重要的——自主决策的执行。他们最担心的不是疾病本身,而是当自己无法表达时,没有人能够真正理解并执行自己的意愿。一套完善的机制,不仅要有及时的应急反应、持续的照护管理,更要有确保患者自主决定得到执行的结果指标。患者跌倒率、褥疮率这些固然重要,但自主决定执行率同样关乎生命尊严。
当然,任何新机制的建立都会面临挑战。医生的顾虑需要通过广泛宣传来解决,要让医疗界像熟悉119火警、12345民生热线一样,熟悉患者预先医疗决策的查询平台。借助医疗行业组织的推广,让这个机制在医疗界得到普遍认可,医生们才能在需要时放心使用。
更复杂的问题是家属反对。新机制主要针对缺乏家属参与的情况,如果存在具有法定监护权的家属,但其决定不符合患者本人预先表达的意见,情况就变得复杂了。基于我国的生活惯性和伦理问题的复杂性,我们不能指望一个机制创新就解决所有矛盾。但至少,这个机制可以提供一种辅助,让患者本人的意愿有更多被听见和执行的机会。
从更长远来看,民法典设立的“意定监护”制度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根本性的法律依据。患者本人可以通过指定“意定监护人”来落实自己的意志,这个意定监护人能够真正代替法定监护人执行本人决策。当然,这条路的打通需要民政等政府部门更新行政规章和管理制度,需要全社会和各领域专家的充分讨论和共识。保险公司代表客户利益参与其中,可以推动这个社会机制不断完善。
生命的尊严,在于每一个人的意愿都能被尊重,每一个人的选择都能被看见。当我们老去,当我们失去表达的能力,我们最害怕的不是病痛本身,而是没有人知道我们想要什么。建立新机制维护生命尊严,就是要让每一个人都能提前为自己的生命画好蓝图,让这份蓝图在关键时刻被准确执行。这不仅是对个体的尊重,更是一个文明社会应有的温度。( 刘 宇)
(作者为北京卫生法学会会长、北大医疗集团首席医疗官)
《人民日报海外版》(2026年03月18日 第 09 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