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人民要论)🍜

发布时间:2026-04-21 14:03:47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要坚持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正确处理消费和投资、需求和供给的关系,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努力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效率,让内需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动力。”“十五五”规划纲要对“建设强大国内市场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重要部署,把“大力提振消费”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出“统筹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贯彻落实这一任务要求,既要深化对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各项任务的认识,也要准确理解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并在实践中统筹推进,为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创造更为有利的基础和条件。

  统筹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的现实针对性和紧迫性

  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是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在我国经济进入更高发展阶段、面临深刻复杂变化的条件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这三个方面并列强调,更加凸显现实针对性和紧迫性。围绕这三个方面完成相应的目标任务,有利于准确把握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的紧密联系,在政策实施中促进三者形成良性互动;有利于消除宏观指标与微观感受之间的“温差”,增强经营主体信心;有利于保障和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增强国内经济循环的可靠性和可持续性。具体可从以下几个维度深化认识。

  实现宏观政策目标的微观基础。相对于其他政策目标,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直接满足微观主体即劳动者个人和居民家庭的需要。三者相互之间紧密关联,形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关系,既能产生更好的政策效能,也要求对三者予以统筹。这种政策取向和针对性,体现了我们党对劳动者等微观主体美好生活需要的深刻认识和高度重视,突出了需求在经济增长中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方法论层面看,这种三位一体的认识和部署有助于推动政策措施聚焦经济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并以抓纲带目的方式予以实施。

  有效应对国内供强需弱矛盾的政策抓手。近年来,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并通过出口和供应链加深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我国经济结构转型进入关键阶段,同时人口总体上已转向减量发展阶段并呈现少子化、老龄化等趋势性特征。这导致我国经济在供给侧面临挑战的同时,在需求侧也面临压力,特别是居民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增强。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可靠拉动力。三者相互赋能,共同构成推动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的重要保障,也揭示出对三者进行统筹的内在逻辑以及改革方向。研究显示,居民消费水平与收入水平、分配状况紧密关联,居民消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即居民消费率)与全社会可支配收入中的住户收入占比、与初次分配中的劳动报酬占比都高度正相关。

  投资于人的重要领域和政策落脚点。把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是我国经济迈入更高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也是积极应对经济结构转型中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其一,在更高发展阶段,人民生活品质的提高部分主要来自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政府越来越多地承担主要支出责任;其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物质资本的投资回报率有所降低,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有所减弱,开启增长新动能要求对具有报酬递增性质的人力资本加大投资力度;其三,民生领域存在一些堵点和短板,主要表现在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覆盖率以及均等化程度有待提高,这些都需要在加大投资于人力度的总体部署下予以破解和补齐;其四,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幅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一方面使投资于人具有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也需要通过投资于人使科技革命带来的发展红利得到分享。统筹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既为投资于人确立了政策实施的落脚点,也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着力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结果。当前,我国就业矛盾发生变化,已经从总量性矛盾转变为结构性矛盾,同时劳动力市场也回归充分就业常态。这决定了促就业的政策着力点应从扩大就业规模转向提高就业质量,从应对周期性失业转向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提升劳动力市场匹配水平。

  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随着产业结构调整、新技术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一部分传统岗位被替代,同时新产业、新业态和平台经济也创造出大量新就业岗位,并相应改变了就业形态,最突出的特点是就业的非单位化。对于传统就业形态,劳动就业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最低工资、劳动合同、集体协商等劳动力市场制度的实施,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都是依托就业单位进行的。这些方面对于新就业形态并不完全适用。因此,应按照劳动力市场新特征新要求,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水平,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和社会福利等各项制度。

  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一般来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就业质量提高,大都是通过劳动力按照劳动生产率从低到高顺序流动实现的。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劳动力从农村向城镇转移、从农业向非农产业流动,在宏观上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在微观上提高了劳动者报酬,就业质量也随之提升。同时要看到,在产业结构变革加速的情况下,也会出现劳动力反向流动的现象。特别是在劳动年龄人口减少、制造业比重下降、岗位自动化程度提高等情况下,劳动力转移速度会放慢、转移范围会收窄。研究显示,近年来,我国农民工就业出现本地化趋势,而不是流向劳动生产率较高的大中城市。同时,也有劳动力从劳动生产率更高的第二产业向劳动生产率较低的第三产业转移。对此,要采取有力改革举措和宏观调控政策,鼓励引导劳动力向劳动生产率更高的地区和行业流动,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

  增强以大龄和青年劳动者为重点人群的人力资源供需匹配度。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的核心是劳动者的技能。这主要由劳动者通过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工作经验积累等人力资本培养机制获得。快速的技术变革和产业结构升级,往往会造成劳动者技能培养滞后于技能需求更新换代,形成以人力资本供需不匹配为特征的结构性就业困难。这种情况在大龄劳动者和青年劳动者群体中更常见。大龄劳动者往往因受教育水平偏低,技能更新能力和劳动力市场适应力都偏弱,“数字鸿沟”也会进一步扩大他们面临的技能缺口;青年劳动者面对的就业困难,通常在于缺乏工作经验,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可能进一步削弱那些技能水平较低的青年劳动者的竞争力。对此,要采取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技术技能培训,帮助重点群体更好适应智能化时代的就业岗位要求。

  推动增加收入和改善分配同步

  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和合理分配,是人民生活品质提高和民生福祉改善之源,也是全体人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的具体体现。立足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一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应认识到“增收入”不仅包括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还包括收入分配格局的改善。因此,应从更深更广的层面理解“统筹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的要求,这是推动政策措施更有针对性、政策效能更加显著的前提。

  推动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才能有效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居民收入的提高归根结底要靠做大“蛋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2012—2025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实际年均增长率分别为6.0%和5.7%,不仅都实现了合理增长,而且居民收入增速还有所领先。“十五五”时期,无论是有效应对我国经济增长面临的挑战,还是实现到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都需要经济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这也对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持续提高居民收入的同时还需要优化收入分配格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得到明显改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从2013年的2.81∶1缩小到2025年的2.31∶1。但与各国现代化的共性经验相比、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要求相比,收入分配格局有待进一步优化。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中供强需弱矛盾突出,扩大居民消费已经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已成为打破消费不足和需求偏弱对经济增长制约的必然要求。这也意味着,分好“蛋糕”成为做大“蛋糕”的必要条件,改善收入分配的政策努力能够为促进经济增长进而增加居民收入作出贡献。

  优化收入分配格局,不能只靠市场自发调节形成的“涓滴效应”,更需要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相关领域的体制机制,使各方面政策措施产生协同合力。国际经验表明,初次分配并不足以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而采用税收和转移支付等再分配手段,能够显著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使其保持在合理范围内。近年来,我国通过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政策措施精准性等,推动居民收入分配状况持续好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显著缩小,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不断提高,显示出政策理念及其相关措施的关键性作用。

  以加强民生建设稳定预期

  预期是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无论是消费者还是投资者,在面对经济环境变化时,心理预期和反应行为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变化。这将相应影响到他们的预期及行为。比如,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居民就业和收入会对经济增长速度产生一定依赖,当增长速度变化、发展动能转换时,人们在心理上往往需要一个适应过程。又如,在经济增长遭遇周期性波动之后,居民家庭预算曲线既有平衡受到冲击,家庭财务状况也会发生变化,可能对居民预期和行为产生影响。再如,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增长乏力、地缘政治冲突多发、大国博弈复杂激烈等外部环境变化,也会使消费者产生规避风险倾向,影响其预期和行为;等等。这些因素都会导致居民预期不稳,使居民消费趋于谨慎。

  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变化是一种常态,由此产生的不确定性也是难以避免的。我们不应该也做不到为了消除不确定性而阻止变化,而应着力降低因变化造成的预期不稳。有效应对这些问题,一方面,应通过统筹宏观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对冲各种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应着眼长远加强制度建设,稳定居民作为消费者的预期。统筹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为政策实施和制度建设确定了基本框架。着眼于三位一体的总体要求和统筹考虑,应在以下方面着力。

  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这项制度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提高人力资源的供需匹配水平,即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来提升和更新劳动者技能,促进学校教育同工作培训的有效衔接,提升人力资本应对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带来就业挑战的能力和水平,并形成新的人口红利,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新增长动能;促进劳动力市场发育成熟和功能完善,畅通劳动力合理流动渠道,提高人力资源供需的匹配水平和配置效率。为此,要转变政府公共服务和支出理念,在提供就业服务和培训、增加公共产品供给、完善激励相容机制等领域深化改革。

  加快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在初次分配、再分配环节,推动劳动者工资和居民收入合理增长,推动劳动要素与其他要素之间的报酬分配趋于合理,缩小城乡之间、部门之间和居民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同时,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完善劳动力市场制度,提高劳动参与率,整体提高就业质量,实现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显著提高。优化税制结构,合理调节收入分配格局,鼓励科技向善、创新向善、智能向善,显著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尤其是强化转移支付和社会保障的再分配作用,持续缩小居民收入差距。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积极贯彻落实投资于人理念,围绕在全生命周期内为全体居民提供更广泛、更高质量、更均等、更普惠的公共产品,实现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的目标推进制度建设。具体包括:完善以提供生育、养育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为重点的人口支持政策以及包括养老、助老、银发经济等在内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健全以提供教育、培训、再教育为中心的人力资本培养体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形成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包括保障性住房政策等在内的其他社会福利体系。

  (作者蔡昉,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 人民日报 》( 2026年04月21日 09 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