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26 05:05:05 来源: 北晚新视觉网
中新网成都12月25日电 (单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5日在成都举行《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场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条例》是国内首部古籍保护利用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四川古籍工作在全国率先步入以专门法规规范保护利用的法治轨道。
图为四川省古籍修复中心一本已修复的古籍。 记者 王磊 摄
四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徐建群表示,四川是古籍大省,种类众多、藏量丰富。四川普查发现汉文古籍约23万部187万册、少数民族古籍约50万册,数量居全国前列。但由于湿热气候、管理体系、投入不足、专业人才匮乏、藏用矛盾等因素影响,四川古籍的保护利用还面临较大挑战。“各方面期盼和呼吁出台一部专门规制古籍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介绍,《条例》共34条,明确了保护对象为产生于1911年以前的文献典籍,以及产生于1912年至1949年期间具有历史、艺术、学术价值的古典装帧形式的文献典籍。
在提高古籍保护水平方面,《条例》提出加强预防性保护,规定国有古籍收藏单位应当加强古籍预防性保护,建设古籍专业库房,配备保护设备与监测系统,通过杀虫、防霉、防酸化等综合性保护手段保护古籍;提出加强抢救性保护,规定国有古籍收藏单位应当加强抢救性保护,通过修复、数字化、再造等手段,加强对濒危、珍贵、特色古籍的抢救性保护。
为发挥科技在古籍保护利用中的作用,《条例》鼓励开展与古籍修复有关的技术研究,规定加强古籍修复过程的规范管理与记录,鼓励对修复原材料、修复技艺进行同步研究;明确推动古籍保护利用关键技术突破和设备研发,促进科技成果在古籍普查、保管、修复、整理、研究、利用等方面的转化和应用。
此外,在促进古籍有效利用方面,《条例》明确促进古籍资源与文化、旅游、研学等融合发展,支持依托古籍收藏单位建设研学基地(营地),开发旅游产品,发展主题文化游和深度研学游、科普游。
据了解,四川省图书馆是四川公共图书馆的龙头馆和省级古籍保护机构,在古籍修复方面形成了科技与技艺深度融合的古籍修复体系,目前有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1家、古籍修复传习所5家,年修复能力超过6万叶;在活化利用方面,出版整理古籍成果有100多种,数字化古籍44万余拍,打造研学项目“跟着古籍游四川”“一帧蜀籍”古籍日历,开发了众多的古籍文创产品。
四川省图书馆馆长王龙表示,《条例》施行后,四川省图书馆将进一步推动古籍的“活化利用”,聚焦入选国家级、省级名录的珍贵古籍以及地方特色古籍,系统性推进古籍的信息化、智能化利用,让古籍“一键可读”“一屏可览”;打造古籍专题展览、“妙手书医”古籍修复体验、川图文创、中华经典传习所等活动,让古籍文化以鲜活、多元的姿态融入当代生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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