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支招设立“共管账户”🙏

发布时间:2025-08-19 13:58:55 来源: 潇湘名医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真正用在孩子身上,成为离婚家庭的一个难题。

  近日,已离婚12年的自贡市民梁某、冯某,在法官的建议下,为孩子小梁设立了“共管账户”,两人将抚养费打入账户,共同监督管理账户使用,解决了这个多年的难题。

  2013年,冯某与梁某协议离婚后,婚生女小梁由梁某抚养,冯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500元。梁某长期无固定工作及收入,孩子的成长一直由奶奶负责照顾。

  因梁某经常言语贬低小梁,且随着生理发育,小梁与父亲共同生活存在不便,小梁多次向母亲冯某及外公外婆表示想随他们一起生活。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冯某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小梁的抚养权。

  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受理案件后,在调解过程中,梁某坚决不同意变更抚养权,同时表示自2013年协议离婚后,冯某仅支付了不到5万元的抚养费,不相信变更孩子抚养权后,冯某会很好地照顾孩子。冯某则表示,自己之前支付的抚养费没有用在孩子身上,所以后面才没有继续支付。

  为解决双方对于抚养费没有用在小梁身上的顾虑,法官提出可以为小梁设立“共管账户”,款项仅限于小梁生活所需。冯某、梁某均同意该方案。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梁某同意小梁由冯某抚养;梁某每月支付小梁生活费500元,直至小梁独立生活之日止;小梁的教育费、经医保报销后的医疗费,由双方凭票据各承担一半。梁某在不影响小梁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每月有两次不低于四天的探视权。

  承办法官介绍,本案中,通过为未成年人开设共管账户,确保涉未成年人的钱款能够专款专用,解决了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忧虑,也避免了父母之间因抚养费产生新的矛盾。

  何安会 熊春燕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刘恪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