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署名,为啥变成了“权力的游戏”?🅱️

发布时间:2025-05-23 20:46:13 来源: 生活报

  

  “我写的论文,为啥要给不认识的人挂名?”

  2022年,在北京市读书的硕士研究生小房在投递一篇关于AI的论文时,被导师临时要求加署名,“给了我几个名字,顺序都排好,让我列上去”。对此,他的第一反应是疑惑。

  因为,在这份署名名单里,除了负责撰写论文的小房本人、提出论文方向的导师、两位提供过帮助的学长外,还有一位此前从未参与研究的“不认识的人”。对此,小房怀疑“可能是其他研究生”,但他并没有深究。他想,只要自己还是“一作”(第一作者),加谁的名字都不影响毕业,便接受了导师安排。

  小房的遭遇并非个例,学术界的署名乱象已不是新鲜事。

  2019年,美国国家环境健康科学研究所的团队对6700 名国际研究者进行在线调查,发现有 46.6% 的研究者对作者署名出现过分歧,37.9% 的研究者在署名顺序上存在争议。2022年5月,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了24起医学科研诚信案件,其中11起是“不当署名/虚假署名”。

  近期,重庆大学“本科生发 14 篇 SCI 论文” 事件也让学术不端问题再次进入人们视野。根据校方通报,该本科生的父亲是该校研究生院副院长,在校期间安排孩子参与自己主导的科研项目,并在论文中给孩子署名,即“存在论文和专利署名不当的学术不端行为”。

  对于学术工作者来说,论文署名不是小事,不仅意味着学术的荣誉与责任,更事关评奖、评职称等切身利益。但在现实中,时常有人辛苦写完论文,在署名阶段却被别人“摘了桃子”。没贡献还“硬蹭”署名、贡献不够却强行“升咖”……论文署名,为何成了“权力的游戏”?

  论文应该如何署名?

  谁有资格在论文中署名?这个问题学术界早已有共识,即要对论文有“实质性贡献”。说来简单,可在论文的撰写中,如何界定“实质性贡献”呢?

  目前,国际学术界通行署名规则采用的是由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1985年以来提出并修订的“四项贡献标准”,我国在2022年颁行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中同样参考了该标准,即:

  一、对论文的构思或设计有实质性贡献,或采集、分析、解释数据;

  二、起草或者深度修改论文重要的知识内容;

  三、参与最终版本的确定,并知情同意论文投稿;

  四、同意对工作内容负责,以确保能回复调查,以及解决与研究工作准确性和诚信有关的问题。

  2020年,美国国家信息标准协会在该原则的基础上,制定了“贡献者角色分类(CRediT)标准”,将论文贡献进一步详细划分成14类,比如:总体构思、数据管理、规范分析、资金获取等等,国内外有部分期刊也采用该标准。

  不过,据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高等教育研究院教授乔锦忠介绍,在实际操作中,在这些基础性的原则之外,不同的研究领域中也保留了一些约定俗成的署名习惯。比如在理论物理、数学界,由于理论的贡献程度比较难衡量,作者署名通常按字母顺序排列。

  署名为什么容易乱?

  尽管对于论文作者的署名,国内外学术界均有明确的指导标准,但“抢”署名、“蹭”署名现象仍不时发生。

  首先,有受访学者介绍,目前论文署名的原则性说明,多为宽泛表述,在具体操作层面仍有待细化。尤其在跨学科合作或大型科研项目中,面对几十乃至上百人的科研团队,如何评价每个人的“实质性贡献”并对此排序,缺乏普适的量化标准。

  “比如,在实验室培养制度环境下,项目是导师申请过来的,仪器设备材料是导师提供的,研究方向是导师确定的,论文是导师把关的,尽管文字部分是学生完成的,也很难区分,谁的贡献一定比另外一个人的贡献大。理科论文署名还可以通过双第一作者的做法而得到解决,而很多文科成果,只有第一作者才重要,矛盾也会多一些。”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洪成文举例道。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赵精武副教授指出,开放协作的专业化科研是未来的发展方向,目前论文署名涉及的“作者贡献度”标准问题值得关注,尤其是对于如何判断作者的“实质性贡献”在具体操作层面有必要进一步明确。

  其次,乔锦忠表示,除了部分研究人员恶意“抢”“蹭”署名之外,更多时候,导师“挂名”“署一作”并非本意。“部分期刊有一些‘潜规则’,不愿意刊登研究生尤其是硕士研究生的文章,或者期刊明确找导师约稿,导师把机会交给了学生。这类情况下,把导师的署名提前,某种程度上是在帮助学生更顺畅地发表文章。”

  不过,乔锦忠也坦言,在部分高校、科研单位,对于恶意“摘桃”、“蹭”署名,现有的监管体制仍有待完善。

  高校和科研机构作为第一责任人,其内部监督多依赖于自身的行政部门,对于学术不端行为往往“不告不理”。洪成文介绍,在目前的学术生态中,导师对学生拥有绝对“权力”。学生何时开题、答辩、毕业,科研补贴给不给、给多少,有没有科研项目,完全由导师直接决定,如果想毕业、有补助,学生自然得听导师的话。

  因此,面对“学术剥削”“署名寻租”,大部分学生、基层研究人员不会也不敢举报。即便有人举报,有些高校也往往会出于对人情、利益的考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2014年,厦门某大学博士生公开指控曾经的论文导师,忽视学生贡献且不让其在论文中署名,但后续媒体报道显示,涉事校方对此“冷处理”;2020年,上海某高校甚至被曝出集体造假,一篇论文署了13个名字,其中还有与论文所涉专业无关的行政人员。

  作为发表论文的“把关人”,期刊方面对论文署名也往往只限于形式审查,如作者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某科技期刊编辑小葛(化名)指出,“编辑终究是外人,像论文贡献度这些问题,属于作者内部的共识”“他们商量好了,对外怎么说都行”。

  科学要“求真”

  正如乔锦忠所说,由于学术活动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自由度,对于论文署名乱象的治理,并不容易,少不了多方共同参与。

  首先,署名标准需要细化。北京某高校博士生导师方达(化名),长期从事科研诚信研究,据她介绍,目前我国学术界正在细化相关规则,比如2022年发布的《负责任署名——学术期刊论文作者署名指引》,进一步明确了署名的最低要求,厘清此前模糊的“通讯作者”的定位、跨学科研究出现“共同第一作者”该怎么处理等问题。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奇常年从事高等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他也指出,学术组织、专业团体、研究立项或科研经费分配等机构可以更积极作为,提供相应的学术规范引导,包括什么是好的学术行为和操守、如何在实践中遵循这些行为操守、研究生或本科生应该满足什么前置条件,才能够获得参与科研活动的资质等等。

  其次,增加对论文署名的审查、监督环节。目前科技部已经尝试通过智能检测工具,主动监测可能存在的论文学术不端行为;部分高校、科研单位也在内部主动进行倒查,要求署名作者提供实际贡献说明,有的机构还推出“预公示”制度,在论文发表前对内确认署名。

  期刊方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赵精武副教授建议,建立规范且标准的“贡献说明”制度很有必要,现在部分期刊在文章正式发表前会要求署名作者提供“实质性贡献”的说明。

  对于已经被举报的涉“署名不当”等行为,李奇建议,要提升学术监管的专业性和透明度,“比如按照对论文成文贡献的百分比计算, 署名的排序就会更简单;按照有没有参与文章的写作来考量,是否有权署名也会更简单。”

  他认为,除了研究人员的工作单位,高校、科研机构需要参与调查外,科研项目的资助方也可以独立参与调查,互相印证结果;同时,高校、科研机构、政府机构等各层级应该建立相应的报告制度,将调查处理结果公开发布,以便于公众监督。

  此外,惩罚力度也需要加大。2022年,科技部等部门发文,对“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等科研失信行为,列出通报、撤职等系列处置措施, 还新增“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有关部门将对进“黑名单”者进行联合惩戒。中科院也多次发文强调对“荣誉性、馈赠性、利益交换性署名或夹带署名”等不当行为“零容忍”,严重违规者将“终身追责”。

  “要对典型案件进行严肃处理,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不仅可以动用行政管理手段,拿续聘与否与此挂钩,进行威慑,而且还可以诉诸法律程序,还公平于学生。”洪成文说道。

  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起重视诚信的学术风气,让学术界自发形成重视声誉机制。乔锦忠指出,“学术界是一个没有警察的社会,要靠声誉维持”“如果一旦被证实学术不端,学术生命就终结了,这会是很严重的惩罚。”

  因此,此次“本科生发表14篇sci论文”事件中,涉事研究人员被撤职、取消导师资格等,就是个很好的警示。只有当乱署名、抢荣誉遭严惩,规范署名、尊重他人贡献成为学术工作者共识,署名乱象才能从根源上得到治理。

  论文署名不是小事。知识的贡献者应该拿到应有的认可,学术应该回归纯粹。毕竟别忘了,科学的初心是“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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