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官宣新一轮消费券激活春日经济🔱

发布时间:2026-03-12 18:51:46 来源: 新闻报刊

  

  证券日报记者 寇佳丽

  3月份以来,云南省、河南省、江西省、福建省、湖北省等多地发放或决定发放新一轮消费券。

  例如,3月9日,福建省商务厅在官网发布的消息显示,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和扩大服务消费系列决策部署,落实落细《福建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福建省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决定发放2026年第一期“福建有口福”餐饮消费券。

  中国消费经济学会副理事长洪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多地官宣发放新一轮消费券,是政策引导与民生需求双向奔赴的结果,有助于更好地撬动居民消费,激活春日经济,进一步推动消费市场扩容提质升级。

  从本轮惠民举措看,多地发放消费券呈现两大特征,分别是补贴力度大、有的放矢。

  以福建省为例。据福建省商务厅披露,2026年第一期“福建有口福”餐饮消费券共设置了三种券面:50元面额,餐饮消费满150元每次抵用一张;100元面额,餐饮消费满300元每次抵用一张;300元面额,餐饮消费满800元每次抵用一张。

  “从短期看,补贴力度越大,越能直接降低消费成本,越能让广大消费者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从而快速形成消费热潮;从中长期看,大力度补贴有助于在更大程度上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推动供需两端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真正实现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的政策目标。”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各地加大消费券补贴力度,是稳定消费预期的务实举措。

  在发放消费券的过程中,不少地方将其与特定消费场景、消费群体或者消费行为关联起来,有的放矢、精准施策。也因此,不同地方发放消费券的种类并不相同,包括但不限于零售消费券、托育服务消费券、体育消费券。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有的放矢地发放消费券,能更好迎合当地消费新趋势,充分发挥消费券对当地经济增长的“助燃剂”作用。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内需主导,统筹促消费和扩投资,拓展内需增长新空间,更好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

  消费券是提振消费的重要抓手。后续,围绕消费券各方还需要进一步做好哪些工作?对此,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付一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各地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消费券的设计、发放进行优化,简化消费券领取与核销流程,追踪分析发放效果,以便及时对消费券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