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06 23:00:57 来源: 新华社
中新网南昌6月6日电 (记者 吴鹏泉)记者6日从江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获悉,该局近日制定出台《江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度(试行)》(下称:《回访制度》),将执法服务延伸至案件办结之后。
记者了解到,江西出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度,旨在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执法质效。
《回访制度》要求,江西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就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对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跟踪回访,充分听取其意见和诉求,了解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公正。
《回访制度》明确,执法案件回访应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有异必访、有错必纠的原则,采用上门、座谈、问卷、电话等多种形式,由案件承办人以外的人员开展案件回访,回访比例不低于10%,回访记录将被妥善保存。
对于回访中收集的意见和诉求,江西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将依法依规处理,涉及违纪违法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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