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季度消费者投诉曝光:汽车合同违约、预付消费“跑路”风险需严防🕗

发布时间:2026-04-16 01:06:36 来源: 上观新闻

  

  中新网成都4月15日电 (记者 刘忠俊)4月15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消委会”)公布了该省2026年一季度消费者投诉分析报告。报告显示,该季度四川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9086件,其中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在线受理6534件;线上线下累计解决投诉1499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4.88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欺诈行为产生的加倍赔偿金额达2.03万元。

  从投诉性质来看,质量问题投诉5708件,占总量的29.91%,居投诉首位;售后服务问题3612件,占18.92%;其余依次为安全、合同、虚假宣传、价格、计量、假冒、人格权益及其他类投诉(涉及多项投诉性质或难以归类的情形)。与上年同期相比,安全类投诉上升趋势最为明显,质量和价格类投诉有不同程度波动。

  汽车消费投诉攀升 规范引导刻不容缓

  一季度商品类投诉中,交通工具类表现突出,共受理825件,是商品类投诉中增幅最快的品类,其中家用汽车投诉攀升态势尤为显著。核心症结集中在合同违约,主要表现为口头承诺与合同约定不符:销售人员为促成交易,口头作出“提前还款免违约金”“贷款零利息”等优惠承诺,却未纳入书面合同,导致消费者维权时被经营者以“口头承诺无效”推诿;其次是交付环节违约,经营者违规将车辆合格证抵押融资,售车后未能及时解押交付,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上牌;最后是格式条款侵权,以“购车立减”“零利息贷款”为噱头吸引消费者,却通过“最终解释权归本店”等霸王条款规避自身责任。

  2026年1月,杨先生全款18.6万元(含税费、保险)在遂宁某汽车销售公司购车后,商家仅交付车辆和临时车牌,未提供车辆合格证,导致其无法办理正式上牌。经查,该销售公司因债务纠纷已停止经营,车辆合格证抵押在第三方金融公司,杨先生的部分购车款被抵冲公司所欠6万元债务,金融公司据此拒绝放证。因杨先生临时牌照即将到期,且春节后需赴新疆务工,遂宁市消委会经开区指导站联合市消委会向第三方金融公司致函督促,最终于2月14日将合格证送达杨先生,问题得以解决。

  “免费”噱头藏陷阱 违规营销问题突出

  2026年一季度,虚假宣传相关投诉达1832件,虽同比略有下降,但投诉量仍处高位,成为高频侵权问题。部分经营者形成“引流、诱导、拒退”的固定侵权模式,通过线下促销、街头揽客、电话营销等渠道,以“免费福利”为噱头,搭配夸大功效、限时优惠等话术,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尤其针对年轻群体,存在垫付资金、诱导大额消费等不当行为。

  2025年12月4日,19岁学生小吴被宜宾市兴文县某美容养生会所以“免费体验”为由邀进店,店员诱导其签订优惠后价值10000元的美容服务协议。因小吴仅能支付500元,会所经理为其垫付9500元,小吴次日私自取走家中钱款结清费用。2026年2月5日,小吴母亲得知后向兴文县消委会投诉,要求全额退款。商家两次拖延调解,仅同意退还8000元。经消委会多方协调,商家最终同意退还9500元,并承诺停止不当营销,小吴一家自愿将500元作为此次消费的合理代价。

  预付消费投诉居高不下 “跑路”风险需严防

  预付式消费广泛覆盖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生活服务等领域,因充值优惠深受消费者青睐,但相关投诉持续居高不下,成为维权热点难点。

  2026年2月,一名消费者在宜宾市叙州区某美容机构充值53100元,后因无还款能力、生活负担加重,提出全额退款遭拒。叙州区消委会介入调解,初期商家仅同意扣除已消费费用后退款34000元,双方分歧较大。调解员向商家宣讲相关法律规定,同时说明消费者的实际困难,引导其兼顾法律责任与社会责任,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商家退还500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结合一季度消费者投诉实际,四川省消委会提出四大对策建议:聚焦重点投诉领域,精准破解维权难点;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倒逼其合规经营;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夯实群众防护屏障;深化多方协同联动,凝聚共治合力。(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