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30 02:16:19 来源: 新华社
中新网北京8月29日电(记者 左雨晴)近年来,我国保健食品行业稳步发展,不断满足健康消费需求,但也出现了虚假宣传、夸大功能、误导消费等问题。在8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振宇明确解释了“保健品”和保健食品的区别。
视频:中国消费者协会:“保健品”与保健食品有很大区别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振宇表示,“保健品”与保健食品具有很大区别。“保健品”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是消费者对声称具有功能或者功效的食品、用品的俗称。比如,宣称“保健酒”“增高粉”“瘦身咖啡”的食品,宣传具有特定保健作用的床垫、理疗仪、饮水机等日用消费品等都属于“保健品”范畴。而保健食品是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特殊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可以声称明确的保健功能,其他食品不得声称保健功能。在现实生活中,“保健品”市场客观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现象,消费者要选择正规保健食品,确保消费安全。
视频:市场监管总局揭秘“保健品”市场新型营销乱象来源:中国新闻网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一级巡视员杨洪丰指出,“保健品”市场的营销乱象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违法营销向线上发展。随着直播带货经营模式和网络经济的发展,一些网红主播、知名博主,利用自身影响力和流量优势,对一些普通产品、保健食品等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功能功效诱导消费者购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违法营销渠道更加隐蔽。随着私域直播的兴起,“保健品”营销方式也随之翻新,从公开推广转向私域直播。一些商家通过个人微信、企业微信、微信群等私密社交渠道,将目标顾客引流至网络直播间或小程序平台,以“养生课堂”“健康讲座”等名义开展营销活动进行夸大、虚假宣传,诱导老年人线上购买或引导至线下门店消费。三是违法营销手段更具欺骗性。部分经营者利用老年人对健康的渴望与情感需求,冒充“健康专家”“营养师”等身份,通过持续关怀、虚假承诺等方式获取信任,进而推销高价“保健品”,甚至以“亲情营销”、免费礼品、公益义诊等为诱饵,实施精准欺诈。这些新型营销乱象不仅形式多样、识别难度大,还常常跨平台、跨区域传播,给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执法带来挑战。
面对上述乱象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多措并举,着力净化市场环境。一是重拳打击违法行为。2020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每年都部署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依法查处“保健品”市场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案件。2025年,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求,部署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2020年以来,全国共查办案件6304件,罚没金额2.6亿元。此外,加强“保健品”等商品价格监管,重点查处虚假折扣、虚假促销等价格违法行为。强化对保健食品直销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查处了涉及保健食品的违规直销和传销违法案件。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2024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创新工作方式,指导地方积极探索开展“你拍我查”活动,鼓励广大消费者拍摄涉嫌违法行为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拓展线索来源。压实有关直销企业主体责任,严禁违规直销保健食品。三是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市场监管总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倡导,营造打击“保健品”市场不正当竞争的社会氛围。分批次公布“保健品”虚假宣传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联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关于防范私域直播间老年人“保健品”消费风险提示,引导老年人理性消费、合理消费和科学养生。
杨洪丰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扎实推进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守护老年人消费群体合法权益,着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视频:中国消费者协会:警惕保健食品炒作“养生”“减肥”等概念来源:中国新闻网
同时,王振宇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出于保健目的选购食品时,一要认清保健食品标志(俗称“小蓝帽”)及批准文号,依据保健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购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二要选择正规的线上线下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并索要、留存发票或销售凭据,谨慎通过朋友圈、微信群、会销、小程序、电话推销、直播间等渠道购买产品。三要增强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无论是购买保健食品还是普通食品,务必警惕虚假营销套路,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警惕使用话术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保健功能或功效,或者炒作“养生”“天然”“调理”“减肥”等概念,甚至通过虚构科学实验、营养指导、专家背书等方式宣传食品具有“降血压”“抗癌”等疾病治疗功效。四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及时联系经营者申请售后服务;如果遭遇虚假宣传或消费欺诈,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也可向消协组织咨询求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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