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网暴如何维权?如何收集保存证据?法官解答→🌈

发布时间:2025-06-12 22:54:16 来源: 股城网

  

  近年来,粉丝因追星引发的网络骂战、人身攻击等乱象频发。此类行为不仅伤害了他人的名誉和尊严,也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今天(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侵害人格权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因粉丝追星而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为公众敲响了警钟。

  陈女士是某知名相声演员的粉丝,2021年1月,她特地前往北京观看了该演员所在社团的封箱演出,演出结束后,她在自己的个人微博账号上发表了一则观后感。没想到,引起了该相声演员其他粉丝的不满。

  原告 陈女士:封箱的情况,它都是会有一个活动叫返场,返场的话,可能会唱一些相声里面比较多的名曲小调或者可能是某一个固定的节目。正常来讲,你作为这个社团的演员是都会唱的,所以我也不能懂,就是我坐在这么贵的票价的地方,为什么要花钱来看一个C位的人不张嘴。

  起初只是个别粉丝与陈女士发生言语上的争论,但从2021年5月份开始,该名相声演员的粉丝超话账号将陈女士的社交账号等个人信息置顶公示,同时附上了她与粉丝争执的多条微博链接,并多次号召其他粉丝集体投诉举报陈女士的账号。一时间,陈女士的微博账号被大量粉丝涌入,收到了无数侮辱谩骂的信息,其个人隐私信息也被网暴,更令人震惊的是,还有人对陈女士及其家人的照片进行了恶意P图。

  原告 陈女士:当时微博几乎炸了,还有粉丝说我把你的信息发到了什么样的群里面,你的电话有没有被打爆啊。我有一天回到家,先生就跟我说有我的快递,拆开后,里面是一个带血的娃娃和一把刀,这件事情到后面,就演变成针对我的家里人了,8月份看到我孩子的裸照和遗照的时候,三天只睡了两个小时,后面我已经没有办法再集中注意力工作了。

  涉案账号内容指向性明确 侵害名誉权

  类似陈女士这样的经历,也就是说这种被人在社交媒体、论坛等平台公开身份信息,以引发关注或攻击的行为,用网络用语来说,就叫“挂人”,属于网络暴力的一种形式。这种持续的网络暴力给陈女士带来了严重的身心创伤。使其长期处于焦虑之中,不得不依赖助眠药物才能入睡。这种精神压力逐渐演变为抑郁症状,最严重时陈女士甚至产生了轻生的念头。那么,陈女士该如何正当维护自身权益?实施网络暴力者又该承担何种责任呢?

  在律师的指导下,陈女士搜集了包括微博截图、录屏视频等在内的电子证据,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该微博粉丝超话账号的使用者删除相关信息、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陈女士所指控的涉案微博账号发文内容是否构成对其的名誉权侵权。经过法院审理查明,涉案账号发布的内容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客观上导致陈女士的名誉权受到侵害。

  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一庭一级法官 沈堃:

  第一个是把陈某的微博信息给挂出来,这是一个“挂人”的行为;

  第二点是因为他把陈某的一些微博言论也给放出来了,使陈某与单个粉丝之间的一些矛盾或者说陈某与多个粉丝之间的矛盾,逐渐演化为我一个粉丝账号与你之间的一个纠纷;

  第三点在长达三个月时间里面基本上就挂了陈某这个人,集中火力去号召粉丝去网暴陈某,导致陈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粉丝的对立面,导致陈某名誉权、社会评价降低。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仅是针对某相声演员的演出发表观后感,后与个别粉丝发生言语争执。涉案账号借维护相声演员声誉为由,号召其他粉丝投诉陈某社交账号,持续对其网暴,严重侵犯陈某的名誉权。孟某、高某作为账户的共同使用人,应当对涉案账号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判决,孟某、高某删除涉案相关信息、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陈某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合计12000元。

  匿名账号不是“保护伞” 网络侵权要担责

  粉丝为维护偶像,不惜网暴他人、编造谣言,最终从“网络骂战”走向“法庭相见”。网络暴力的危害不容小觑,类似的案例也屡见不鲜,一些网友仅凭碎片化信息就跟风攻击,成为谣言的“二传手”、暴力的“助推者”。法官提醒,网络绝非法外之地,匿名账号不是“保护伞”,网上侵权也难逃法律追责。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法官提醒,作为普通网民,应当理性应对网络暴力,既不参与传播不实信息,也不转发涉及他人隐私的内容。

  在不少网络侵权案中,部分粉丝以为匿名账号就是“保护伞”,但实际上,手机号实名制、IP地址追踪等技术让“网络马甲”无处遁形。即便用虚拟账号,一旦违法,司法机关都可以通过平台后台调取实名注册信息实现追责。网络绝非法外之地,在网络平台恶意、批量地以言语攻击他人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等人格权的损害。

  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一庭一级法官 沈堃:账号本身任何的行为都是需要由你自己的行为来负责任的,所以说在网络上面也需要谨言慎行。

  遭遇网络侵权 如何收集保存证据?

  那么在遭遇网络侵权时,当事人应该如何第一时间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

  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一庭一级法官 沈堃:

  先去明确这个账号的一个主体是谁,账号的认证信息是什么,包括账号的ID号,因为昵称很有可能会变;

  然后,通过这个账号固定之后,把账号里面发布的内容,你得留痕,除了静态的一种截图方式之外,通过录屏的方式,最好是把时间,发文内容具体点开,把这个证据给固定下来,向平台去申请披露这个账号持有人的一些信息,然后来行使相关的诉权。

  (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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