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08 15:49:20 来源: 中文网
中新社北京8月8日电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8日对外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旨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难题,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悉,最高法全面总结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从总体要求、依法平等对待、引导守法规范经营、严格公正司法、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25条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坚持依法平等对待,保障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其中明确,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涉及建设工程、房地产、矿产资源以及水、电、气、热力等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准确把握自然垄断行业、服务业等市场准入放宽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依法作出公正裁判。
指导意见要求着力促进解决拖欠民营经济组织账款问题。进一步完善拖欠民营经济组织账款预防和清理机制,全面落实快立、快保、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工作要求,强化对拖欠主体的强制执行,积极运用交叉执行加大对拖欠民营经济组织账款案件执行力度。
围绕助力民营经济组织安全“出海”,指导意见称,发布涉外商事审判报告和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指导“走出去”企业积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其依法合规经营。
指导意见要求依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规范处置涉案财产,依法纠正涉企冤错案件,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人格权益,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
其中明确,依法再审纠正涉企冤错案件,对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是否符合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实施严格审查。及时发布再审纠错典型案例,坚决做到有错必纠、依法纠错。健全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积极开展专项评查。(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