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2 16:43:11 来源: 中国日报网
中新网西宁4月2日电 (李隽 王天慈)记者2日从青海省水利厅获悉,该省已全面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划定与公告,从源头预防因陡坡地开垦引发的水土流失,切实维护高原水生态安全。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是指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开垦坡度以上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
资料图为青海省海东市循化县境内梯田风光。马瑜红 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青海省明确25度以上陡坡地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若在该区域种植经济林,需科学选种、合理定规,并配套水土保持措施,严防水土流失,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条款内容依法处置。
统计数据显示,青海省此次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总面积达7629504.01公顷,划定范围覆盖全省8个市(州)45个县(市、区)。
青海省水利厅将落实差别化、精准化水土保持空间管控,指导各市州及相关县区持续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严重及生态脆弱区与禁垦陡坡地范围的管控力度,切实守护好“中华水塔”。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仅对开垦种植农作物提出禁止性要求,无相关禁止生产建设项目的要求,开垦种植农作物之外的活动及行为占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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