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0 04:29:41 来源: 百度百科
12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今年前11个月,税务部门查处1818名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查补税款高达15.23亿元。所谓“双高”人员,即高收入、高净值人群,一般“年收入超过100万元或可投资资产超过1000万元”。
被查处的“双高”人员中,不乏聚光灯下的星儿、荧幕上的腕儿、流量场上的宠儿,可就是这样一群无比在意人设、在公开场合光鲜亮丽的人,都在纳税上跌了份儿,甚至栽了跟头。因其偷逃税金额往往巨大,对国家税收秩序的冲击也尤为严重。此次通报既体现税收监管的精细化程度,也再次彰显国家加大对“双高”人员偷逃税监管力度的决心。
近年来,诸多知名人物“排队”登上偷逃税黑榜。几天前,北京市税务局披露,网络车评人陈震于2021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共计118.67万元;今年3月,网红司马南被点名在2019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共计462.43万元;2023年9月,演员袁冰妍被曝在违反税法被罚后,又将个人消费违规列入关联企业名下、企图蒙混过关……
对“避税技巧”的钻研,比精进专业的功夫还深;偷逃税手段的翻新,比作品更新的节奏还勤。明星、网红作为“双高”人群的典型代表,已经凭借较高的社会关注度获得远超普通人的收益,理应更主动地承担起与高收入相匹配的纳税责任。挖空心思偷逃税款,是带头做不良示范。即便没有“明星脸”的“双高”人员,作为较多社会财富的拥有者,也应具备更强的社会责任感,而不是千方百计践踏税收公平原则、侵蚀社会诚信基石。
偷逃税绝不能成为高收入群体规避义务的“隐形技能”,更不能成为高收入的来源之一。“那些动辄过亿的直播战报,到底是真是假,是否依法纳税?”通报新闻下,网友的质问掷地有声,既直指行业乱象核心问题,也引发更深层的思考:目前披露的“双高”人员偷逃税行为,是否仍是冰山一角?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关系到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保障、民生福利改善等方方面面。在涉税问题上,明星网红没有任何滤镜,“双高”人员没有豁免权限,粉丝再喜欢他们的气质、作品,也不会混淆是非边界,包容他们的违法违规行为。税收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必须让每一起偷逃税行为的责任人付出代价。
偷逃税案例总能引发网友高度关注,折射的是公众对公平正义的热切期盼。无论是聚光灯下的公众人物,还是手握财富的高净值群体,唯有把依法纳税当作不可逾越的红线,才能在各自行业中行稳致远。遏制偷逃税的歪风邪气,就是维护严肃严谨的税收秩序,为社会公平正义和健康发展注入更坚实的底气。
安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