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2 01:30:02 来源: 环京津网
父母不在家,六岁儿童拿铁丝戳电源插孔
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建立“临时监护支持机制”堵住监护漏洞
暑期是儿童意外事故的高发期。
近日,贵州省贵阳市一小区两名幼童翻出阳台悬空玩耍的视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孩子双脚悬空扒住玻璃窗,甚至做起了“引体向上”,场面令人心惊。据了解,当时孩子的父亲外出,家中没有大人看护。
这并非孤例:今年7月,广东省广州市一名3岁幼童爬出24楼窗外,险些坠落;6月,广东省佛山市一名两三岁男孩的头被卡在阳台防护网,幸有邻居从高空爬下托举相助。
孩子暑期放假在家,谁来守护他们的安全?《法治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独自居家隐患重重
家庭本应是孩子最安全的港湾,但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阳台、电源、刀具、清洁剂等都可能变成“隐形杀手”。
天津市河东区的唐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孩子今年6岁,对电源插座充满好奇,“只要父母不在,他就会自己尝试拔电源、插电源,有时甚至会用东西戳电源的插孔,比如手上的玩具、木筷子等。有次他甚至用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铁丝戳插孔,幸好我们回家早及时发现了,不然后果不堪设想”。无奈之下,孩子父亲只能尝试用打火机的点火器电他,让孩子“长记性”。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学系副教授夏云娇认为,居家安全必须采取“物理防护+应急响应”双管齐下的策略。
她建议,政府部门如住建、应急管理等应联合社区、妇联,针对有未成年人的家庭开展专项排查,发放居家安全隐患自查清单,督促加装防护栏、插座保护盖,妥善收纳危险品,并对未安装防护设施的家庭设定整改期限。相关部门可建立“临时监护支持机制”,为临时外出家庭提供社区短时托管,堵住监护漏洞。
“学校应深化家校协同。放假前可开设居家安全课程,教育孩子识别并远离裸露电线、不明物品及高空危险区域,同步讲授急救知识,如燃气泄漏怎么做、发生火灾如何逃生。通过‘家庭安全隐患排查作业’推动家长与孩子共同检查整改,班主任尤其要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建立重点台账,定期家访,发现监护缺失及时通报社区或公安机关。”夏云娇说。
户外溺水事故高发
夏季涉水活动增多,溺水成为未成年人户外活动的“头号杀手”,交通意外、危险场所误入等风险也不容忽视。
今年8月,四川省乐山市一酒店内,一名约7岁的男童在游泳池不幸溺水,幸被泳池边一名女游客发现,连忙叫丈夫下水将小孩抱上来,经救生人员急救,男童终于缓过气来。据游客回忆,事发前该男童的家长正躺在沙滩椅上看手机。
今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大湾镇3名儿童在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到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五道村游玩,在徒步通过穿山河的一处滚水坝时不慎落水溺亡。
在夏云娇看来,户外场景涉及区域广、风险变量多,需通过多部门协同管控风险点、完善救援设施,同时强化对未成年人及家长的安全引导,以“风险防控+紧急救援”织密安全网络。
相关部门应构建全链条风险防控网。水利、文旅部门在河流、水库、池塘等危险水域加装智能警戒摄像头,通过AI识别野泳行为并自动发出语音警告;在水域周边布设救生衣、救生长杆等救援工具,同时种植带刺灌木等防护绿植,阻断儿童攀爬路径。
统筹建设公益性儿童戏水场所,明确暑期儿童游泳的安全去向,减少野泳风险。交通部门在学校周边、城中村等儿童活动密集区域增设减速带与警示标识,暑期高峰时段安排志愿者协助交通疏导,重点防范儿童突然横穿马路等突发情况;城管、住建部门对在建工地、废弃厂房等危险场所进行围挡加固,设置“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标识,定期排查围挡破损处并及时修复,防止儿童误入。
公安机关应联合河湖长、志愿者组建防溺水巡逻队,加强傍晚、周末等高危时段巡逻,对无监护野泳儿童立即制止并联系家长;对多次放任不管的家长要依法批评教育。检察机关可通过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安全设施。法院可联合学校开展“模拟法庭”,通过角色扮演让学生认清风险、厘清安全事故中的法律责任。
学校在暑假前应组织“防溺水、防走失”实景演练,教育孩子识别警示标志、牢记家庭信息,训练其应对陌生人搭讪、强行拖拽等情况的自护求助能力。与社区合作开设暑期安全托管班,组织手工、读书、体育等集体活动,减少孩子独自外出的机会。
依法明确监护责任
受访专家指出,法律层面,监护人是儿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若因监护缺位导致孩子发生意外,监护人可能依法承担民事乃至刑事责任。
北京康达(海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海南省律师协会“护苗”讲师团讲师袁芳指出,若监护人明知阳台无防护仍留8岁以下的幼童独自在家,导致孩子坠楼的,监护人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或死亡罪。
“对于溺水事故,监护人未制止野泳负主要责任,水域管理方未设警示标识、救生设施也须承担相应责任。”袁芳说。
夏云娇告诉记者,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公安机关可对其予以训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根据情节轻重,可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若监护人明知孩子无能力自我保护却长时间离家,导致孩子处于危险境地,如案例中的高空翻越阳台,即使未发生实际损害,公安机关也可依据上述条款进行训诫或处罚,以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夏云娇说。
受访专家指出,家庭可借助科技手段弥补监护短板,如安装智能监控、佩戴危险识别手环,在孩子接近窗边、水域或触碰电源时发出警报并通知家长。社区和社会组织应为家长提供监护培训,向单亲、留守家庭提供临时看护、定期走访等帮扶,从源头上减少监护缺位。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来源:法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