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2 01:58:50 来源: 城市观察员
中新社北京3月11日电 题: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里有这样的“人间烟火”
作者 马帅莎 徐雪莹 代硕
日子更加和美、生活更有奔头,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期待。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正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从共住一个小区,到同过一个节,这部法律充满“人间烟火”。“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这句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生动比喻,将具象化为法律条款。
在分组审议中,全国人大代表们普遍认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凝心聚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现实需要,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
积极回应各民族的新期待
全国人大代表、西北工业大学党委书记李言荣在分组审议时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体现了“国之大者”的法治担当。草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贯穿始终,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和任务。同时,草案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了各民族的新期待。
中华民族是各民族凝聚成的多元一体大家庭。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能听懂、敢交流则是人与人相通的重要环节。草案明确规定,国家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来自新疆的库尔班·尼亚孜代表认为,语言通了,文化才能相通;思想通了,心灵才能相通。2003年,他在家乡建立了一所民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小学。他坦言,这部法将使他在工作中更有底气。
草案将“推动共同繁荣发展”单列一章,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建设、移风易俗等多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县长吴国军认为,草案相关规定精准回应了民族地区的迫切需求,“相信未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发展将获得更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促进各民族全方位互嵌
草案围绕促进交往交流交融,作出多项具体规定。其中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资源配置,推进互嵌式社区环境建设”。
乐居村是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彝族、白族、汉族等多民族聚居的传统村落,距今已有600多年历史。图为1月11日,家乡推荐官期丽拍下乐居村的日常生活。中新社记者 刘冉阳 摄
在分组审议中,代表们一致认为,草案有助于促进各民族更好“拧成一股绳”,进一步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
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具象化为各民族共同生活的和谐图景。吴国军描述了罗城最大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仫佬家园社区里的景象。在这里,不同民族的孩子在同一所学校读书,青年在同一个工厂上班,老人在同一片广场跳舞。
吴国军说,制定该法,将使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深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共同意志将更加坚定。
库尔班·尼亚孜也对各族群众和谐融居的场景充满憧憬。“这不是一句口号。”他说,这意味着无论是小区、学校,还是工作场所,法律都鼓励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氛围。
在他看来,草案既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样的宏观叙事,又有各族群众“做邻居”“做同学”的“人间烟火”。他直言,期待这部法律尽快出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