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03 07:37:56 来源: 生活报
11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了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黄金交易的税收规则。此次新政聚焦交易所场内交易增值税优惠与实物交割环节管理,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分析人士称,此次新政将进一步强化场内交易的吸引力,推动黄金交易向规范化、集中化方向发展;通过税收杠杆引导黄金资源在投资与消费领域的合理配置;最后,可能促使部分场外交易转入场内,提升市场透明度和监管效能,长期有利于黄金市场的健康发展。
有哪些核心调整
11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据公告内容,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时,卖出方销售标准黄金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在实物交割环节,按“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和“发生实物交割出库”进行区分: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会员单位按购入标准黄金的用途适用不同税收政策。
其中,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用于投资性用途的,交易所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并按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员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入方会员单位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加工成投资性用途黄金产品销售的,需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只能向购买方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用于非投资性用途,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并按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员单位开具普通发票。买入方会员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凭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将其加工成非投资性用途黄金产品销售时,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可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客户购入标准黄金,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客户开具普通发票。客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以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买入方客户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者加工后销售的,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可以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告还明确,投资性用途包括直接销售,以及加工生产含金量99.5%及以上的金条、金块、金锭、金片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法定金质货币;非投资性用途则指投资性用途以外的情形。此外,新政增设用途转换机制,允许会员单位在交割后6个月内申请一次用途变更,相应调整发票和税款处理方式;对未申报用途变更或违规开票的会员单位,将实施3至6个月的开票限制。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主任曾刚指出:“此次新政最大的延续性在于维持了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场内交易的税收优惠地位,卖出标准黄金继续免征增值税,这体现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关键变化主要体现在实物交割环节的细化管理。新政首次明确区分‘投资性用途’和‘非投资性用途’,针对不同用途实施差异化税收政策,这是监管思路的重大调整。这种精细化管理更加符合黄金市场的实际业态。”
将如何影响购金成本
今年以来,黄金价格持续走高,年内接连突破3000美元/盎司和4000美元/盎司历史纪录。在4381美元/盎司的历史高点后,近期金价出现震荡回头走势,Wind数据显示,截至10月31日收盘,伦敦现货黄金价格达4002.69美元/盎司,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黄金(Au99.99)价格达921.5元/克,年内分别上涨超52%和49%。在此背景下,黄金税收新政的落地,将会对市场带来哪些影响?
曾刚分析表示,新政带来的变化将对市场产生三方面影响。一是,进一步强化了场内交易的吸引力,推动黄金交易向规范化、集中化方向发展;二是,通过税收杠杆引导黄金资源在投资与消费领域的合理配置;三是,可能促使部分场外交易转入场内,提升市场透明度和监管效能,长期有利于黄金市场的健康发展。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悦也认为,新政将推动场内交易规范化:“通过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黄金交易向交易所集中,从而减少非标准化的场外交易。其次,抑制投机行为。对投资性用途的黄金销售实施专用发票开具限制,以降低流通环节中的投机空间。”
新政落地后,将会影响哪些群体?买金的成本与渠道偏好是否将出现分化?
曾刚表示,此次新政将涉及四类群体:“一是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单位及客户;二是从事黄金投资的机构投资者;三是购买实物黄金的普通消费者;四是黄金加工、零售等产业链中下游商家。新政通过税收优惠的差异化设计,形成了明确的行为引导机制。”
具体来看,对交易所会员单位而言,王德悦提到:“如金融机构、黄金生产企业,需严格申报用途,以享受即征即退或免税政策。”对机构投资者,他表示:“通过交易所交易可降低税负,这可能会加速其向场内转移的趋势。”
对于普通消费者,曾刚则表示,普通消费者的决策逻辑可能会发生变化:“购买投资型金条时,普通消费者会更关注是否通过交易所渠道交易,通过交易所渠道购买的标准金条享受免税优惠,成本优势突出,这将推动投资者向场内标准化产品倾斜。而购买金饰等消费型黄金时,则需权衡渠道、品牌与价格的综合因素。纸黄金、黄金ETF等账户黄金产品,本身属于金融投资范畴,税收政策相对稳定,但场内黄金产品的成本优势可能分流部分资金。”在曾刚看来,这种分化将促使消费者对黄金产品属性有更清晰认知,渠道选择的理性程度提升,最终推动“投资归投资、消费归消费”的市场格局形成。
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认为:“从消费维度看,民众购买黄金饰品的成本感知本质上仍取决于饰品附加值与黄金市场价格波动;从投资维度看,纸黄金、黄金ETF因税制结构性优惠,更具投资价值,建议投资者优先选择。”
中小黄金商家或迎多重挑战
对中小黄金商家而言,新政带来的挑战或更为直接。11月2日,北京商报记者从淘宝、京东等平台发现,已有部分商家下架金条产品。
其中一家暂未下架的黄金企业回应称:“目前暂不清楚后续是否下架,会根据税收政策及时调整。”
曾刚分析称,新政将对中小黄金商家构成结构性挑战:“一是成本压力,若无法享受交易所渠道的免税优惠,需将增值税成本转嫁至终端价格,削弱价格竞争力;二是渠道劣势,相比大型金融机构和交易所会员单位,中小商家难以低成本对接场内资源;三是合规压力,新政对‘投资性’与‘非投资性’的界定要求商家建立更完善的销售记录和税务管理体系。”短期内,部分缺乏渠道和资金优势的小商家可能退出投资金条市场,转向深耕消费型金饰、个性化定制等差异化领域。中期来看,行业将出现整合趋势:有实力的商家会主动对接交易所资源,或与大型机构合作;而传统金店则需强化设计、工艺、服务等非价格竞争要素。
王红英也表示:“中小黄金商家的传统盈利模式将发生结构性变革,此前通过票链套利、空转获利的路径已不可行,且面临严格的监管合规要求。若出现违规开票情形,相关主体将面临3—6个月的交易停摆处罚。商家合规成本上升与监管趋严,将倒逼零售商转型商业模式,如提升黄金饰品附加值、打造独立IP品牌,以此增强盈利的可持续性。单纯依靠涨价弥补税务抵扣缺失的成本并非长远之策,唯有在产品设计、附加值与IP打造上深耕,才能实现零售黄金商家的长期稳定发展。”
此外,曾刚提到,消费型与投资型黄金的税负分化将产生“价格信号”效应:“投资型黄金因免税政策价格竞争力增强,而消费型黄金饰品需承担加工费、品牌溢价,消费者的成本感知将更加敏锐:纯投资需求者会明确选择标准金条;而购买金饰者则更看重设计、工艺等附加值,对价格敏感度相对降低。这种分化有助于市场细分,推动黄金行业向‘投资专业化、消费品质化’双轨发展。”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周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