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称儿童唇膏“食品级”!戴可思被立案调查后致歉🥖

发布时间:2026-01-24 13:56:48 来源: 中新网

  

  中新网北京1月24日电 (记者 刘星晨)近日,据多家媒体报道,婴童护理品牌戴可思将一款儿童润唇膏宣称为“食品级”,涉嫌违反《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随后戴可思发布情况说明进行致歉,并表示已撤回了相关宣传。

  图片来源:戴可思社交媒体。

  作为中国知名母婴肌肤护理品牌,刘涛、郭晶晶等人曾为戴可思完成过代言。企查查APP显示,该品牌关联的无锡戴可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张晓军。

  记者注意到,近一段时间来,这已经不是该品牌第一次被处罚。

  2025年12月,戴可思因构成虚假广告被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彼时,经监管部门调查,品牌销售的青少年平衡祛痘精华液、戴可思唇周霜、防晒乳三种化妆品均为普通化妆品备案,不适用于孕妇。但商品详情内容中却标注为孕妇可用。此外,“戴可思婴儿舒润特护面霜50g”页面宣称“根源修护”,没有相关依据。

  图片来源:企查查页面。

  在本次的润唇膏事件中,据媒体报道,戴可思旗舰店售卖的“戴可思婴儿护唇膏”在搜索结果界面宣称为“食品级润唇膏”,并标注“宝宝误舔无忧”;在商品详情界面以“权威检测机构鉴定通过”为宣传点,强调产品“经口无毒润唇不怕舔”。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决定对无锡戴可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立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曾发文提醒,“食品级”化妆品是误导:化妆品和食品依据不同的法规规定,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等,根本不存在所谓“食品级”化妆品。

  22日,戴可思发布情况说明表示,系公司推广人员对经口毒性测试的理解有误且未经公司审核而发出,该推广内容仅在单一平台的搜索页面展现,公司已及时撤回了相关宣传。

  戴可思方面解释,由于儿童润唇膏存在偶然性经口摄入的可能,因此公司在严格遵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有关儿童化妆品法规要求下,额外做了产品经口毒性测试,确保产品即使在宝宝误食的情况下,也不影响宝宝的安全。“今后将加强对公司广告信息传播,发布内容严格审核,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记者查询发现,“戴可思婴儿护唇膏”在某电商平台婴儿润唇膏热卖榜排名第二位。目前,戴可思旗舰店售卖的“戴可思婴儿护唇膏”在展示页面已经没有了“食品级”的表述。

  图为戴可思产品展示页面。

  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芮欢月认为,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以及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针对儿童这一特殊使用群体,《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进一步针对儿童化妆品作出特别约束,明确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亦禁止使用与食品有关图案。部分商家在电商平台的商品搜索页面将其儿童润唇膏产品标注为“食品级润唇膏”“误舔无忧”,此类表述使得消费者尤其是儿童家长在选购时,基于日常经验将其理解为儿童润唇膏达到可食用标准或误食无害,误以为化妆品安全性等同于食品。

  芮欢月表示,尽管商家事后主张相关表述“仅在搜索页面出现”,但仍应认定为事实上的主动宣传。搜索页面为消费者搜索、选购商品的入口,其展示的“食品级”“误舔无忧”信息已具备较高的曝光度与传播力,足以影响消费者决策。因此,只要标注、宣传内容违反上述监管规定,无论相关表述系出现于搜索页或商品主页,不影响违规行为定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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