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8 03:12:14 来源: 三联生活周刊
央视网消息:近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逐步提升医保基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比例,确保群众得实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发展,医保基金可持续。
《指导意见》提出,优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政策,探索门诊慢性病按人头支付,医保对医疗机构按“每个慢性病患者一年固定一笔钱”打包结算,不再按每次开药、检查单独算账。鼓励把签约居民的门诊医保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引导基层医务人员主动做好慢性病随访、用药指导、健康监测等服务。
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单次开具不超过12周用药的长期处方,长期处方不纳入门诊次均费用考核。
《指导意见》明确,加强参保群众门诊就医保障,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主要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政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经基层逐级转诊的参保患者,在上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可连续计算,由上级医院下转至基层的住院患者同一疾病周期内不再另设起付线。
鼓励基层用好上门服务费、安宁疗护费、家庭病床建床费等项目;明确一般诊疗费原则上10元左右,一般诊疗费包含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药事服务成本。
支持基层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牵头医院用药目录统一,集采药品全面进基层,缓解基层“缺药少药”难题。
为缓解医院资金周转压力,《指导意见》要求,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政策,实施医保基金清算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自2028年起,实现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清算。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 减轻患者医保基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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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改革医保支付方式,促使基层医疗机构主动管好居民健康,减轻患者和医保基金负担。自2019年起,国家医保局持续推行按病种付费、医共体总额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截至2025年底,按病种付费已在所有医保统筹地区落地实施。下面,我们到河南、湖南等先行试点地区看一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给基层带来了哪些变化。
以前,医保基金对医院是按项目付费,药品、耗材、服务项目,用了多少结算多少,这样容易滋生“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按病种付费”就是把病情相似、治疗方式差不多的住院病例归成一组,通过历史数据测算出统一的费用标准,医保基金“打包”支付给医院,其目的是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在湖南省石门县中医院,骨折、慢性胃炎等26个中医优势病种被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居民付女士桡骨骨折,骨科医生通过手法复位进行治疗,总费用只需1380元,如果手术治疗,总费用需要上万元。
河南省安阳市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政策,实行“结余共享、超支分担”,促使基层医疗机构主动管好居民健康,引导县级医院控制成本、提高效率。为保障好慢性病患者健康,安阳为全市17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且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提供免费用药,提高居民治病的依从性,降低并发症。在姚村镇三孝村,去年由于村民生病住院的少了,医保基金结余大约40万元。安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柴春艳表示,现在当地医疗机构总体收入的结构变成了减量增收,老百姓少生病或者生小病节约的这部分钱,反而助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