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17 14:43:13 来源: 证券时报
新疆地处我国西北,位于亚欧大陆腹地,自古以来便是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与枢纽,也是多种宗教传播汇聚之地。在中华文化兼容并蓄思想的浸润下,多种宗教在此和谐共处、相互借鉴,形成了“一教或两教为主、多教并存”的历史格局,交融共存成为宗教关系的主流。准确阐释新疆这一宗教格局与关系,对于驳斥“三股势力” 所谓“一教独大”的谬论,纠正“教族捆绑”的错误认知,维护新疆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引导各宗教自觉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
目前已发掘的考古遗迹,涵盖了新疆历史上曾出现的原始宗教、祆教、佛教、道教、摩尼教、景教等多种宗教形态。例如,和静县太阳祭坛、吐鲁番洋海墓地等遗址保留了自然崇拜等原始宗教遗存。新源县、高昌古城等地发现了祆教活动的痕迹。佛教遗存尤为丰富,全疆发现的佛寺、石窟寺遗址达一百五十余处,遍布天山南北。和静、吐鲁番、和田等地的墓葬中,出土了带有“急急如律令”咒文及青龙、白虎等四神图案的文物,实证了道教的影响。焉耆、吐鲁番等地则发现了摩尼教的寺院遗址、经典文书与精美壁画。霍城县、奇台县、吐鲁番市也留存有景教的建筑遗迹、壁画和石刻文书。
这些遗迹不仅证明了“多教并存”,更生动揭示了“交融共存”的深度。例如,为适应社会环境,摩尼教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显著的佛教化、道教化倾向。吐鲁番出土的回鹘文摩尼教经典中,便直接融入了《释迦四门观》和《阿难答法问》等佛经内容,“或取之全部,或稍变其形”。景教与当地文化的融合同样深刻,奇台县唐朝墩遗址的考古发现显示,唐宋时期景教寺院与佛寺位于同一建筑轴线,毗邻而居。该景教场所的建筑装饰广泛吸收了佛教的背光、莲花、绳结等符号,并出现了与佛教寺院形制相似的供养人像,此类融合特征在霍城等地出土的景教遗物中亦屡见不鲜,是当时不同宗教间和睦相处、相互借鉴的实物见证。
历史文献与此相互印证,提供了连续性的叙事。我国历代官修史书,如《魏书》《隋书》《唐书》《明史》《清实录》等,均客观记载了新疆地区多种宗教的信仰状况,以及“俗事天神,兼信佛法”等交融 共存的宗教关系。求法僧人的行记,如东晋法显的《佛国记》、唐代玄奘的《大唐西域记》,详细描绘了新疆境内的佛教寺庙、僧人、仪式活动、供养、教派等。外来旅行者的记述,如《马可波罗行纪》提 到喀什噶尔(今喀什)居民中既有穆斯林也有聂斯托利派(景教)基督徒。清代《钦定皇舆西域图志》记载“伊犁九城”之内,万寿宫(儒教)、关帝庙 (道教)、喇嘛庙(藏传佛教)与清真寺(伊斯兰教) 并存,各教民众“各按照自己的教规生活”,勾勒出一幅多宗教和谐相处共居的历史画卷。
图为和田县布扎克乡墓葬彩棺上的朱雀守门图像
二
宗教建筑及其装饰符号能直观体现新疆各宗教在艺术层面的交流与融合。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后,其建筑艺术广泛吸收并创造性转化了佛教与道教的文化元素,生动展现了新疆宗教交融共存的历史特点。
佛教的许多核心象征符号,被巧妙地融入清真寺的装饰体系。象征佛法常转的“法轮”与代表智慧坚利的“金刚杵”,常组合出现于全疆多地清真寺的铁艺门窗图案中。其表现形式为:中间是圆形的轮毂,向外为8条轮辐,最外围是圆形的轮圈,相隔轮辐穿过轮圈组成一组十字金刚杵。作为佛教吉祥标志的“卍”字符,以二方连续或四方连续的形式,广泛装饰在新疆清真寺建筑上。鄯善县东大寺将万字符和蝙蝠(意为“万福”)组合作为礼拜殿檐下装饰。库车大寺拜向墙以八边形内含万字符作为单位纹样,通过四方连续设计向外延展。莎车县加满清真寺的正门、龛室墙面、藻井、立柱上均雕刻或绘有万字符。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香妃墓、加满清真寺等也使用万字符。佛教“莲花”纹样也较为常见,拜城县拜城镇福乐社区清真寺大门每层内侧都用一立一倒横向二方连续莲花纹样作为边饰,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库车大寺有多处同类边饰。莎车县加满清真寺天棚有多组莲花图案,或单独出现在天棚中间,或与其他图案组合呈对角线分布。
道教文化的影响同样清晰可辨。清末,随着中原地区人口迁入,源自中原的道教文化元素与新疆本地文化相结合,“暗八仙”(即八仙所持的法器) 等吉祥图案,被创造性地引入新疆清真寺的建筑装饰。乌鲁木齐陕西大寺(南大寺)的八角形立柱上,依次雕刻着宝剑、葫芦、花篮等“暗八仙”图案。阜康市五运清真寺礼拜殿前的柱基与檐下彩绘,也大量采用了葫芦、团扇、宝剑等纹样。霍城县陕西大寺等处亦可见类似装饰。这些符号的运用,并非简单地复制,而是经历了地域化与宗教语境转化的艺术再创造,深刻反映了文化层面的接纳与融合。
图为莎车县阿勒屯清真寺天棚上的莲花图案
三
沉淀于日常生活的风俗习惯与艺术形式,具有强大的历史惯性,是阐释新疆多宗教文化交融的活态路径。不管历史上宗教信仰如何变化,新疆许多当代民族习俗中,都不同程度地保留着原始信仰形态及风俗习惯。
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蒙古族等民族中,仍存在对自然、动植物的崇拜观念,以及“巴克斯”“孛”等萨满称谓和“皮尔洪”舞等仪式活动。祆教、摩尼教等在新疆已经消失,但源自古波斯祆教的重要节日“诺鲁孜节”(意为新年),至今仍是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乌孜别克等民族共同欢庆的传统佳节,这些宗教的遗存以文化习俗形式嵌入现代新疆多个民族的生活。清朝时,新疆民众“鲜衣修饰,帽上各簪纸花一枝,于城外极高之处,妇女登眺,男子骑马较射,鼓乐歌舞,饮酒酣跳,尽日而散,谓之努鲁思”。(《18-19 世纪新疆社会史研究》)现在新疆各族群众在庆祝诺鲁孜节时仍然会准备美食、问候亲友、举行多种娱乐活动。
婚礼中的“跳火堆”(维吾尔族)、向火塘祈福(哈萨克族)、祭火仪式(蒙古族、塔吉克族)等,均受原始宗教和祆教崇拜火的影响。在艺术领域,新疆的原始宗教、祆教、佛教等通过独特的音乐舞蹈形式促进古代西域歌舞艺术发展,对当代新疆歌舞影响深远。源自萨满祭仪与西域乐舞结合的“萨满舞”仍有流传,受祆教拜火观念影响的“灯舞”“顶灯舞”见于哈密、墨玉等地,与佛教“牧女 献糜”故事及“持盘撒花”仪式有关的“盘舞”流行于多地。当代维吾尔族最具代表性的民间舞蹈“赛乃姆”,其丰富细腻的手部姿态,与龟兹石窟壁画中的乐舞造型惊人地相似。
四
新疆“一教或两教为主、多教并存”的宗教格局与交融共存的宗教关系,并非历史偶然,而是由其作为东西文明枢纽的地理位置,特别是在中华文化兼容并蓄、和合共生基因的长期滋养下形成的必然结 果。考古遗址、历史文献、清真寺里的佛教和道教装饰符号,再现、揭示了新疆历史上的宗教格局和宗教关系;婚礼、节日习俗和舞蹈艺术为认识新疆历史上的宗教格局和宗教关系提供了体验式的新路径。
“三股势力”所宣扬的“一教独大”论,完全背离了新疆宗教发展演变的历史事实,将特定民族与特定宗教简单捆绑的言行,更是无视多民族、多宗教长期交错共存的社会现实。因此,持续深化多学科、多维度的研究,不断丰富阐释的路径与内容,对于夯实社会各界对新疆宗教历史与现状的正确认知,筑牢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思想根基,积极引导新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最终实现新疆的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作者分别为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新疆宗教研究中心研究员;新疆社会科学院科研外事处助理研究员)
本文原载于《中国宗教》杂志202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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