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亚美尼亚共和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发布时间:2025-09-01 02:36:23 来源: 南风窗

  

  新华社天津8月31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亚美尼亚共和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亚美尼亚共和国(以下称“双方”)一致认为,自1992年4月6日建立外交关系以来,双边关系在世代友好基础上保持快速发展,各领域合作取得积极成果。

  双方一致决定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继续遵循平等、相互尊重与信任、合作共赢的双边关系基本原则,拓展两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文等领域合作,加强国际事务合作,促进地区乃至世界和平与稳定。

  政治对话

  (一)双方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二)双方尊重对方走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独立自主决定双边关系方针政策。双方互做可靠伙伴,不从事损害对方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活动,不采取任何损害两国互信、人民友好的行动。

  (三)亚方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坚定支持中国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努力。

  (四)中方坚定支持亚美尼亚政治独立、主权、领土完整和边界不可侵犯。中方支持亚方提出的和平议程,欢迎亚方提出的“和平十字路口”计划。

  (五)双方认为旨在支持对抗的地缘政治图谋会适得其反,共同反对任何破坏地区稳定、挑起新争端的行动。

  (六)双方愿加强高层政治对话,定期举行两国外交部磋商,加强两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政党间沟通,交流经验、巩固协作。

  (七)双方高度重视开展两国立法机构间合作,强调议会外交对推进双边政治对话具有重要意义。

  (八)双方认为有必要加强两国政府间机制性交往,就发展和安全问题交换意见。

  (九)双方愿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基础上加强法律和司法领域交流合作。

  (十)双方愿加强执法安全合作,联合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网络犯罪和其他跨国犯罪。

  (十一)双方将继续拓展地区间合作。

  (十二)双方将继续丰富旨在进一步深化各领域合作的政治和条约法律基础。

  经贸、投资与旅游

  (一)双方对近年来两国经贸关系稳定发展表示欢迎,愿继续致力于促进双方贸易增长,推动更多亚美尼亚商品向中国出口,吸引中国企业投资。亚方欢迎中国企业参与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双方愿加强交流合作,扩大基础设施、信息技术、可再生能源、农业、工业等领域的贸易投资潜力。

  (三)双方高度评价政府间经贸合作委员会在推动中亚经贸合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愿继续定期举行委员会会议,全面落实有关共识,并以此为目标提升委员会双方主席级别。

  (四)中方欢迎亚方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重大展会,支持亚方利用线上平台开展高质量产品推介和商品展销活动。亚方欢迎中方积极参加在亚美尼亚举办的国际展览和交易会,包括食品饮品博览会、亚美尼亚制造博览会、建筑博览会、工业亚美尼亚博览会、数字技术博览会、高科技武器博览会等。

  (五)双方愿进一步促进相互投资,加强工业、信息通信业、农业、能源等领域合作,推动合作高质量发展。

  (六)双方愿探讨完善经贸领域条约法律基础,积极探索建立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性安排。双方重申坚定维护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支持将《促进发展的投资便利化协定》纳入世贸组织法律框架。

  (七)双方愿深化发展合作,探讨在亚美尼亚实施更多“小而美”民生援助项目。亚方感谢中方长期以来给予的技术援助,包括实施人力资源开发项目。

  (八)双方愿加强旅游领域合作。双方高度评价两国互免签证政策对促进旅游发展、加强民间交流和扩大经济、人文、文化联系发挥的积极作用。双方认为两国开通直航将进一步促进旅游合作。中方欢迎亚方参加每年举办的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等旅游展会。

  行业合作

  (一)双方愿推动科技、教育、语言互通领域互利合作。双方认为在对方高校(包括亚方孔子学院)开展中文和亚美尼亚语的教育和普及是推动文化交流对话的重要方面。双方探讨在数字教育、职业教育等领域加强合作。双方积极支持互译出版对方国家经典著作。

  (二)双方愿积极推动科研机构交流,加强科技领域互利合作,促进技术成果转化,推动两国科技合作取得新进展。

  (三)双方强调信息技术、创新和人工智能领域合作重要性,愿以亚方“工程城市”和“科学城”项目为可能的合作平台,推动建设孵化中心、科技园区、创新中心和联合研究中心。

  (四)双方同意提升文化领域合作水平,积极互办文化日等活动。双方愿开展文物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合作,促进在文明古国论坛框架内协作。作为文明古国和文明古国论坛积极参与方,双方愿在论坛框架内积极开展合作。

  (五)双方愿深化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体育和青年领域合作,加强电影、媒体、智库领域交流。

  (六)双方支持进一步提升人员往来便利化水平。

  (七)双方视数字化和数字转型为两国合作重要优先方向,愿实施引进现代技术的联合项目。双方愿在网络安全、打击混合威胁等领域交流经验。

  (八)双方一致认为,在尊重国家主权、国家管辖权、平等和对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领域合作,提高交通便利化水平,有利于提升区域互联互通、促进经贸发展。

  全球与国际合作

  (一)双方致力于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双方愿继续加强在联合国框架内的合作,支持彼此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携手推进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共同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双方认为人权是普遍、不可分割、相互依赖和相互联系的。鼓励和保护人权应遵循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宗旨和原则。

  (二)双方重申,发展权是普遍且不可分割的,是人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双方愿有效加强国际协作,以实现发展权和消除发展障碍。

  (三)亚方欢迎中方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特别是尊重所有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支持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支持以对话方式和平解决所有争端、发展优先、以人为本、创新驱动、减少贫困、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等理念。双方愿推动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共同维护国际和地区安全稳定,共同促进各国文明交流互鉴。

  (四)双方将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框架内加强政策协调和发展规划对接,推动双方共建“一带一路”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造福两国和两国人民。亚美尼亚作为最早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国家之一,愿同中方积极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和平十字路口”计划对接,推动相关合作项目落地,并保障项目安全顺利推进。

  (五)中方欢迎亚方加强同上海合作组织合作,支持亚方提升在上海合作组织中法律地位。

  (六)亚方支持上海合作组织基本原则,包括相互尊重主权、独立、领土完整、不侵犯国界、不相互攻击、不干涉内政、在国际关系中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这些原则也是亚美尼亚和平议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有利于长期维护南高加索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七)中方欢迎亚美尼亚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愿与亚方深化在该银行框架内的合作,共同支持该银行更好服务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需求。

2025年8月31日于天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