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25 02:22:03 来源: 人民网
中新网南昌6月24日电 (朱莹)24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将严惩数据造假行为,这是全国首部针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污染源自动监测是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监测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的“生命线”、智慧监管的“基准点”。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江西省已建成覆盖2400余家重点排污单位、4000余个监控点位的污染源自动监测体系,2024年累计传输数据23亿余条。
“随着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入推进,对数字化治理提出更高要求,我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与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待解决。为此,近年来我们一直在开展相关的实践探索,为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提供法规制度保障。”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李军说。
《条例》共24条,主要包括明确污染源自动监测体系、实施全链条管理、强化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突出共建共享共治、设定相关法律责任等五方面内容。
其中,针对提升自动监测数据质量、防止数据造假行为,《条例》从技术防假、制度管假、监管打假三个维度形成“设备严管、数据可溯、造假必惩”的全链条防控体系。在末端严控方面,首次将运行维护机构可能涉及的4种违法行为设置处罚条款;严惩运行维护机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备的行为,明确最高50万元罚款、实行单位和责任人双罚、5年从业禁入、依法吊销资质等处罚措施等。
“我们将切实抓好《条例》的宣贯实施,全力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工作,强化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为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作出积极贡献。”李军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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